湖北发布18条措施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门店太小,想出摊,又怕整改;企业想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以控制成本;有创业的点子,但资金不足,抱负难施……针对这些问题,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既关照个体户,又惠及打工者,还给创业者真金白银的支持。

湖北省支持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新政


  《意见》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鼓励小店经济、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夜经济等新业态发展,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多样的创业就业方式。连日来,楚天都市报记者探访江城街边小店、时尚商圈、创业孵化基地,采访小店店主、零工、创业者们对《意见》的期待。



  推动特色街区等各类小店集聚区建设

  1月9日,洪山区虎泉夜市小商品市场,炸鸡排、串串、奶茶、服装、饰品、电子产品……各式小店升腾起浓浓的市井烟火气。


  夜市美食广场入口处,便是王姐的加盟鸡排店。“夜市风光从晚上6点钟左右开始,下课、下班的人都从这边过,挺热闹的。”王姐笑眯眯地对楚天都市报记者说。她的小店生意不错,但顾客多的时候,有些活动不开,所以她想把店面改造一下,希望摊子能向街面支出去一点。


  小店经济是城市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激发小店经济活力,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大举措。《意见》在促进个体经营发展方面提出,支持各类特色小店发展,推动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各类小店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网址或实体经营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科学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对占道、出店等经营形式规范包容管理,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在政府指定地点、规定时段开设的马路市场、小摊贩经营点、早市夜市、餐饮排档等便民消费服务点,不纳入无照经营查处范围。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支持A级景区等扩大季节性就业岗位

  武汉各大商圈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美食餐厅和早教培训中心,入口、电梯出口等处总有人散发传单和优惠券。


  武昌区群星城商场一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推广员,公司大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因为节假日和平时的用工数量差别很大。平时只需1-2名地推人员,每人每天底薪100元,获得一定数量的客户关注还有提成,而节假日的用工需求常常要扩大10倍。非全日制用工既能满足一些用人单位的灵活用工需求、降低用工成本,也能满足劳动者的求职愿望,促进就业和新经济发展。


  《意见》提出,要扩大非全日制就业,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同时,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等服务领域的吸纳就业能力。支持住宿餐饮企业、A级旅游景区等扩大提供季节性就业岗位;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部门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就业;支持小店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招用兼职人员、共享用工等方式,增加就业机会。


  此外,鼓励发展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夜经济等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平台就业、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